“103万日元之墙”→“123万日元之墙”是什么?解读年收入之墙的变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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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为日文原文的中文翻译。制度与数值可能变动,日文版及官方资料为准。

什么是“年收入之墙”

所谓“○○万日元之墙”,是指为了把家人(配偶、子女、父母)纳入扶养扣除或配偶扣除的对象,该家人的年收入不得超过的上限额

纳入扶养的条件(所得税)
被扶养家人的 合计所得 不超过 基础扣除额

仅有工资收入时:合计所得 = 工资年收入 − 工资所得扣除(最低额)

→ “墙”的年收入 = 基础扣除额 + 工资所得扣除的最低额

一旦超过这道“墙”,扶养一方(户主)能享受的扣除就会减少,所得税、居民税随之增加。反之,只要收入落在墙以内,就能作为被扶养家人享受全额扣除。

脱离扶养后税金会增加多少

计算示例:年收入600万日元的公司职员失去配偶扣除(38万日元)时
失去的扣除额38万日元(配偶扣除)
所得税增加(税率20%)+76,000日元
居民税增加(税率10%)+38,000日元
全年税负增加约114,000日元
是否脱离扶养,可能使整个家庭的实际到手收入每年相差10万日元以上。

为何从103万日元变为123万日元

“墙”的年收入由 基础扣除 + 工资所得扣除(最低额) 的合计决定。令和7年度税制改正将两者都提高,因此墙的水平上调了20万日元。

截至2024年(令和6年)
103万日元
工资所得扣除(最低额)55万日元
基础扣除48万日元
合计(墙)103万日元
从2025年(令和7年)分起
123万日元
工资所得扣除(最低额)65万日元(+10万)
基础扣除58万日元(+10万)
合计(墙)123万日元(+20万)

用公式确认原理

扶养之墙的计算公式
年收入之墙 = 工资所得扣除(最低额) + 基础扣除

【旧】55万日元 + 48万日元 = 103万日元

【新】65万日元 + 58万日元 = 123万日元(从2025年分起)[国税厅 令和7年改正]

※ 如果工资收入正好等于“墙”的金额,扣除工资所得扣除后的“合计所得”恰好等于基础扣除额,应税所得为零。

何时开始适用?

这项改正从何时开始体现

新规则从2025年(令和7年)1月至12月的收入起适用。具体而言:
・在2025年11至12月的年末调整中,按新的门槛(123万日元)申报配偶与扶养
・在2026年2至3月的确定申报(2025年分)中同样使用新规则

梳理“墙”的种类

虽然统称为“年收入之墙”,但税金之墙(所得税·居民税)与社会保险之墙(健康保险·年金)是完全不同的规则。此次改正变的只有税金之墙。

⬆️ 变了
所得税·居民税的扶养之墙(配偶扣除·扶养扣除)
103万日元 → 123万日元(令和7年度改正)
配偶或16岁以上的被扶养亲属(子女·父母)的工资年收入不超过该金额时,户主即可享受配偶扣除·扶养扣除。随基础扣除与工资所得扣除的改正而上调。
⬆️ 变了
配偶特别扣除的上限(可享全额38万日元的界线)
配偶年收入至150万日元享全额 → 至160万日元享全额
即使配偶年收入超过123万日元,也可作为配偶特别扣除享受38万日元。以往配偶年收入至150万日元为全额(38万日元),改正后扩大到160万日元享全额。超过后逐级递减,约201万日元时不再适用(因户主所得而异)[国税厅 No.1195]
→ 不变
社会保险之墙①(大企业兼职者加入厚生年金·健保)
106万日元(无变化)
在员工101人以上的企业,兼职者每周工作20小时以上、月薪8.8万日元以上时,产生加入厚生年金·健康保险的义务。这与税金无关,是另一套规则。
→ 不变
社会保险之墙②(被扶养者的认定界线)
130万日元(无变化)
年收入达到130万日元以上,就会失去配偶社会保险(健康保险·年金)的“被扶养者”资格,必须自行加入国民健康保险·国民年金。本次税制改正没有变化。
→ 不变
居民税的免税界线(均等部分免除)
年收入约93万~100万日元(因自治体而异·无变化)
市区町村民税的均等部分变为免税的年收入界线。本次改正虽提高了基础扣除,但这条免税界线由各自治体的条例另行规定,并不直接联动。
常见误解:“130万日元之墙也没了”是错的

此次变的只有所得税·居民税的扶养门槛(103万日元→123万日元)。健康保险·年金的“130万日元之墙”一如既往。年收入超过130万日元就会脱离社会保险的被扶养者,另行产生保险费[首相官邸]

按年收入模拟

按配偶的工资年收入,比较在旧规则(截至2024年)与新规则(2025年起)下可享扣除额的变化。以户主合计所得在900万日元以下为例。

按配偶年收入·扣除额的变化

配偶的工资年收入 旧规则(截至2024年) 新规则(2025年起) 变化
100万日元以下配偶扣除 38万日元配偶扣除 38万日元无变化
110万日元配偶特别扣除 38万日元配偶扣除 38万日元 ✓分类改善
120万日元配偶特别扣除 38万日元配偶扣除 38万日元 ✓分类改善
125万日元配偶特别扣除 36万日元配偶扣除 38万日元 ✓+2万日元改善
130万日元配偶特别扣除 31万日元配偶特别扣除 38万日元 ✓+7万日元改善
150万日元配偶特别扣除 38万日元配偶特别扣除 38万日元无变化
160万日元配偶特别扣除 26万日元配偶特别扣除 38万日元 ✓+12万日元改善
170万日元配偶特别扣除 21万日元配偶特别扣除 38万日元 ✓+17万日元改善
180万日元配偶特别扣除 16万日元配偶特别扣除 26万日元+10万日元改善
200万日元配偶特别扣除 6万日元配偶特别扣除 11万日元+5万日元改善
超过210万日元不适用(0日元)不适用(0日元)无变化
配偶特别扣除额的变化(2025年改正后·按配偶年收入)
38万≤150万26万180万11万200万0万超210万
出处:本文(以享受扣除者本人合计所得900万日元以下为例。国税厅 No.1195)

※ 扣除区分由年收入减去工资所得扣除(旧55万日元→新65万日元)后的合计所得决定。加粗的行是旧→新扣除额增加的情形。

对子女·大学生打工的影响

新规则(2025年起)下父母可享的扣除
  • 子女年收入123万日元以下即为扶养扣除对象(16~18岁·23岁以上为38万日元,19~22岁为特定扶养扣除63万日元
  • 【新设】特定亲属特别扣除:19~22岁的子女即使年收入超过123万日元,至150万日元仍为63万日元,超过150万至188万日元逐级继续享受扣除
  • 大学生即使大量打工,至150万日元父母的扣除(63万日元)仍全额保持
需要注意的情形
  • 19~22岁以外的子女超过123万日元,就不再是扶养扣除(38万日元)的对象
  • 子女本人年收入超过160万日元起开始缴纳所得税(依据2025·2026年分的基础扣除特例)
  • 工资以外的收入(业务委托·Mercari等)需另行计算所得
  • 社会保险(106万日元·130万日元)之墙不随税制改正变化
计算示例:大学生子女(21岁)打工年收入为115万日元时
子女打工年收入115万日元
工资所得扣除(新)− 65万日元
子女合计所得50万日元(58万日元以下 → 可扶养)
特定扶养扣除(19~22岁)63万日元
户主的节税(所得税20%+居民税10%)约189,000日元
在旧规则下,115万日元属于“脱离扶养”,扣除为零。新规则下则产生约19万日元节税的情形。

注意点·常见误解

① “所有的墙都变了”是错的

变的是所得税·居民税的扶养门槛(103万日元→123万日元)、配偶特别扣除达到全额的界线(150万日元→160万日元),以及本人开始缴纳所得税的界线(103万日元→160万日元)。社会保险的106万日元·130万日元之墙保持原样。年收入超过130万日元就会失去社会保险的被扶养者资格,必须自行缴纳保险费。

② “123万日元之墙”与“160万日元之墙”是两回事

新闻报道称“103万日元之墙提高到160万日元”,其实只要区分两条不同的界线就不会混乱。

123万日元
扶养扣除·配偶扣除“能保持对象资格”的界线
被扶养者的工资年收入在123万日元(合计所得58万日元)以下时,户主即可全额享受配偶扣除·扶养扣除(38万日元·特定扶养63万日元)。超过后,配偶由配偶特别扣除覆盖,大学生年龄段由特定亲属特别扣除覆盖。
160万日元
本人“开始缴纳所得税”的界线
工资所得扣除65万日元+基础扣除(合计所得132万日元以下者按特例为95万日元)=160万日元。2025年·2026年分因基础扣除的加成特例,出现较多工资年收入至160万日元本人仍不缴所得税的情形。

③ “工资以外的收入”需要另行计算

有二手交易App、业务委托(杂所得·事业所得)、股票分红、不动产收入时,不能只凭“工资年收入”判断。请分别另行计算合计所得,确认是否在58万日元以下。

④ 配偶·本人的税金是另一个问题

“墙”讲的是户主(扶养一方)能享受的扣除。配偶或学生本人的所得税,按其本人的收入与扣除另行计算。因改正提高了基础扣除,若只有工资收入,出现较多年收入约160万日元以下本人不缴所得税的情形(2025·2026年分依据面向低收入者的基础扣除加成特例)。

⑤ 居民税的免税界线(约100万日元)不变

居民税均等部分变为免税的年收入参考线(许多自治体约93万~100万日元),并非此次改正的直接对象。当各类补助金的领取条件(居民税非课税家庭的判定)等使用这条界线时,仍需另行确认。

年末调整·确定申报的应对

在2025年11至12月提交的年末调整“配偶扣除等申报书”与“扶养扣除等申报书”中,请按新的门槛(58万日元以下 = 年收入123万日元以下)填写。可能出现去年之前无法纳入扶养的家人,从今年起成为对象的情况。请重新确认收入增加的被扶养家人的年收入预估。

常见问题

“103万日元之墙”最终变成了多少万日元?

分为两部分。可继续作为扶养扣除·配偶扣除对象的是年收入至123万日元;本人开始缴纳所得税的是从年收入160万日元起(2025·2026年分依据面向低收入者的基础扣除加成特例)。

大学生子女超过123万日元就会脱离扶养吗?

19~22岁依据新设的“特定亲属特别扣除”,即使子女年收入超过123万日元,至150万日元父母仍可全额享受63万日元扣除,150万~188万日元逐级继续。

130万日元之墙也提高了吗?

没有。社会保险(健康保险·年金)的106万日元·130万日元之墙在本次税制改正中没有变化。超过130万日元就会脱离被扶养者,需自行负担保险费。

新规则从哪一年的收入开始适用?

从2025年(令和7年)1月至12月的收入起适用。在2025年末的年末调整、2026年的确定申报(2025年分)中体现。